清顺治“辛丑播迁”史考

发布时间:2014-12-09 文章来源:郑成功网 阅读 : 6586

清顺治“辛丑播迁”史考



 



泉港区方志办  郭民富 



2013.5.26



 



清顺治十八年(1661年),因郑成功据守台湾,清廷抚剿无计,竟悍然诏令“迁界”。据史料记载:迁界北起辽东,南至广东,所有各省沿海三十里居住民一律限时迁搬。其时泉港呈半岛状,西北连山,三面环海,因此首当其冲。境内除西北涂岭内山小部分地区外,均属界外,全部划定为“军事禁区”,沦为废墟长达二十年。这一历史事件,史称“辛丑播迁”,也称“迁界”。



这场浩劫,惨绝人寰。江、浙、闽、粤沿海四省迁民家破人亡,妻离子散,许多氏族甚至一蹶不振;沿海无数村庄被沦为废墟,千百年所累积存留的文明成果造成彻底破坏。有诗为证:“觉罗无计退雄师,下诏迁居策亦卑。卅里田庐成赭土,哀鸿遍野叹流离。”(清·伍常《清初迁界》)



 



一、迁界



 



明末,清兵入关,一路南下。在福建建立隆武政权的唐王朱聿键被俘,郑芝龙降清。郑芝龙之子郑成功弃文就武,立志反清复明,在故乡泉州南安的丰州孔庙前,《焚青衣告圣庙》云:“昔为孺子,今为孤臣。向背去留,各行其是。谨谢儒服,惟先师昭鉴之。”自此,一场长达十五年的抗清战争,在以厦漳泉为中心的闽南沿海展开。拉锯战的结果是百姓遭殃,生灵涂炭。



清顺治十八年(1661年)辛丑年正月初七,清世祖爱新觉罗·福临(即顺治皇帝)驾崩。随之年仅九岁的清圣祖康熙即位。二月,“清廷杀郑芝龙于燕”。三月,郑成功开始收复台湾。七月,苏纳海上《迁移疏》,康熙帝准其奏请。史载:“以郑藩之故诏令沿海居民悉迁内地,且严令民间寸板不许下海。”就是把沿海一带离海三十里居民全部迁入内地,然后把村庄一个一个地烧毁,坚壁清野,制造了沿海数十里的“无人区”,以逼使郑氏军事集团孤悬海外,切断其供给路径。



泉州与台湾一衣带水,郑成功及其手下中,泉籍人士居多,因此,泉州成为迁界焦点。据不完全统计,沿海四县被划为“弃土”的良田达547000亩,占福建省“弃土全部”的四分之一。其时泉港辖区除涂岭内山之外,余尽废墟,百姓“无屋可居,无田可种,老弱转死沟壑,壮者散居外乡,……泪洒西郊,露冷迁民之骨,颠沛流离,虽至亲不能相保”。



谱载:“……惠北(今泉港)一带,官定迁移界址是自九峰(今属界山镇鹅头村)南过天湖岩(今属南埔镇天湖村),历坝头山(今属前黄镇)直抵柳庄(今属惠安)。……榜限至十月二十日止,越期不迁,视为通贼,不日发兵剿洗。”



迁界令不啻于晴天霹雳,官兵如狼似虎,百姓惶惶不可终日。十月二十日前,百姓仓皇辞家,尽数迁徙。官兵随即纵火焚毁庐室。《汾阳龙山谱》载:“迁海令下,初江浙,次闽粤,……令严禁切,甫数日,乡人遂弃乡离井,各求栖身之地,而祖宗八百年之基址室庐,俱复之焚毁中矣!”



百姓惊魂未定,灾难接踵而至。十一月十二日,总督李率泰自漳州定界返回,驻军涂岭,原定界涂岭以东的天湖岩、坝头山一带成了清兵驻扎的前沿阵地。于是,强令迁民重新再迁。新定界址是“自枫亭古大路直至柳庄”,“限令前界内居民在十一月十五日迁入新界”。从发布命令到十五日,仅“三日期限,仓促驱民”,结果,百姓寒冬腊月,衣不蔽体食不果腹,妻离子散家破人亡,“流离中复加饥馑,越明年,益不聊生,于是或寄身空门,或托足营伍,或远糊口于延汀诸郡,或近谋食于兴泉二邦。”各姓氏族人星散,凄凄惨惨。



有必要提及的是,其时邻县仙游全境十四里,仅迁连江半里、枫亭东沙沿海一带。仙游与泉港地理相近,习俗相通,亲缘相结,文缘相融,因此,惠北迁民徙往投亲靠友,流寓其地,如,土坑刘氏“迁仙慈里之鹅岭,以叔世孙居此也。”(见清乾隆《涂山刘氏族谱》)。“居其居,田其田”者,不在少数。今泉港习俗较多沿袭仙游枫亭,与迁界时近20年寓居其地有关。



 



二、国殇



 



“辛丑播迁”时,由于台海军事对峙,清廷实施严格的军事管制,对迁民漠不关心,安插无方,以致沿海居民流离失所,无处栖身,宿露餐风,饥寒交迫,“作他山之鬼者十有八九”。



清朝统治者的刻意粉饰、雍乾时代屡兴的“文字狱”以及统治者藉编修《四库全书》对全国文献进行过滤清理,使得“截界迁民”这场惊天浩劫并不详载于国史地志。然而,历史毕竟是历史,是谎言无法掩盖的事实。迁界所制造的灾难,被各姓氏家族零散记录于家乘宗谱中,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国史地志的不足。可惜的是,民间族谱竟也大多焚毁于二十世纪中叶的动荡之中。



2008年,笔者到南埔镇凤翔村下乡时,发现一方矗立的石碑。碑是普通条石竖立而成,上面依稀刻有两三行字,不易辨认,内容是悼念迁界时被清兵纵火烧死的700多亡灵。时隔300多年了,当地吴、陈等姓后裔,仍在每年的农历十月二十九日,设宴在院前寨遗址处,祭祀在迁界劫难中屈死的魂灵。



“院前惨案”在国史地志里并无记载,故鲜为人知,甚至是每年参加祭奠立碑凭吊的当地村民,也未必知道祭祀缘由。万幸的是,这一事件记录于清康熙二十五年修纂的《前郭郭氏家谱》(2007年收编入《汾阳龙山谱》)中,谱载:“郭道占,娶陈氏,田头(即今泉港区南埔镇凤翔村田头)人,迁移时夫殁,避乱十都院前(今泉港区南埔镇凤翔村院前)寨。适大兵驱迁移人入界,寨内失火,焚死者七百余人,与子信仔俱死寨内”。清乾隆二十七年《涂山刘氏族谱》,也有“院前惨案”的惨痛记忆:“......回思院前火,去兄二侄,修一男,心伤目惨,当作何如痛!”。惠北土坑秀才刘修于康熙二年(1663年)癸卯八月十五《祭父母及三兄文》中如泣如诉,令人掩卷。因为有至亲之人葬身火海,于是前郭郭氏、土坑刘氏不约而同地把“院前惨案”记入族谱。这方石碑与零星族谱记载共同记忆了这个历史事件,不但有文字记载,还有石碑实物,不但有焚毁日期,还有死亡人数,应该是“辛丑播迁”史学研究的重要物证之一。



天灾源自人祸,流离加以饥馑,凡迁移之民死满城市、道路。迁移后二年(1663年),官路以外,俱属界外,各处茅榛遍塞,皆为无人之地,成为虎狼出没之处。百姓流寓界内者,无地可耕,无粮可食,无可活命,虽出界令严,无奈之下,冒险私逃海滨,拾菜采捕度生,以致“多遭虎患”。《汾阳龙山谱》记:“郭缵,康熙元年六月廿一日,因迁移寓居樟柿铺涂岭,樵采度生,死于虎”;“郭郎,清康熙二年六月十五日时,因迁移,乘夜出界,死于虎”;“郭戴,清康熙三年正月十九日巳时,时迁移出界至东塘厝后,死于虎”;“郭朔子,年近冠,因迁移出界,死于虎”;“时本乡在界外,荆榛茅棘,虎狼盛也”。



迁民一边承受着荆榛茅棘中“虎狼”的威胁,一边遭受官兵甚于“虎狼”的屠戮,乱离之世,惶惶如丧家之犬,生命贱如草芥。同谱又载:“郭珍,清康熙二十年时,复迁移,寓居涂岭,出界采捕,回已近寓处,遇兵,死于兵,盖出界之禁严也”;有飘零无依的,如“郭泮英,幼即迁移,从母流寓他方,不知存殁”。



国乱,家破,人亡,迁民如赤子,“呼天天不应,叫地地不灵”,绝望凄怆,惨状难以尽述。同谱又载:“郭启,清辛丑年冬迁移,寓居北门外后坑。次年,与子勒仔、甥郑聘观,出吾乡采捕度生。勒仔并甥俱为大兵所获捉去。摄其后,至兴化、福州等处,寻之不见,遂削发为僧。于省城开元寺住时,妻亦已殁也。尚次子平仔迁移时才四岁,不得已托养于兵家。公为后断绝世事,不寻访,不知住处。”……生离死别之凄怆,白纸黑字,时隔三四百年,读来令人唏嘘,潸然泪下。



 



三、展复



 



自顺治十八年截界迁民之后,随着台海局势的变化,清廷曾一度调整政策,于康熙八年己酉(1669年)下诏“允许部分百姓迁回”。史称“展复”。



康熙八年正月二十九日,因“海澄稍平”,“朝廷悯念迁民,距海二十里者,许百姓之复其居”。于是部分移民奉旨展复,回归故土。展复界线划自“枫亭后榄抵鳌头乡(今界山镇鹅头村),南过龙田、古县及圆通院(三地今属前黄镇管辖)”。古六都、七都、八都、九都、十都、十一都等绝大多数氏族的家园在距海二十里范围内,均未在展复之内,只好先迁回界限附近,暂时安身栖息。《汾阳龙山谱》记载
“孟殷公、君公有祭田数十亩在芦朴洋等处,宗中各房亦有私田在其地”,“时方展界,吾乡犹在界外,族
人筑土堡于竹溪铺坂石乡,……居之数年,人稍生聚”。前郭郭氏因先祖有祭田在芦朴(今涂岭镇芦朴村),遂举族在今涂岭镇汶阳村坂石筑土堡聚居,共度时艰。而更多族氏则依旧流落四方,不得而归。



康熙十六年(1677年),“海氛告警”,朝廷又下令内迁。苦难再次降临在这批展复才八年的无辜百姓身上,“限于十一月重新迁入界内”,一声令下,黎民百姓“复奉旨再迁”,土堡被毁,房屋被拆,田园废弃,人如惊弓之鸟,惨不忍睹。



康熙二十年辛酉(1681年),靖海侯施琅将军率军收复台湾,“皇威远播,方外尽入版图”。二月,奉命总制福建的姚启圣(浙江绍兴人),下车之日,他目击迁民愁苦,首陈“复回”之疏,极其惨切。“天子可其奏,许民尽复故里。姚公遂布告中外,令迁民尽归故里。”



自顺治十八年被迫辞乡,到康熙二十年诏令“返乡”,整整20年,迁民们终于可以回归故里。中国人历来有安土重迁的传统心理,照理说,这该是何等欢欣鼓舞的喜事呀!然而,二十年的无边劫难,亲人族裔离的离,散的散,死的死,病的病。稚子已届中年,乌丝已然白发,九死一生后的迁民,泪干了,心死了,即便尚有故园之恋,大部份迁民仍心有余悸,不敢归乡,毕竟环境已经发生巨大变化。



《梅峰萧氏族谱》有一段文字记录了迁民的徘徊彷徨:“……老羸癃疾,咸愿须臾无死以观德化之成。奈落泊他乡,草衰鸟黄,每于松阴偶语,或云己酉展界,旋展旋迁,倘沿海未平,势必朝令夕改;或云糊口不敷,束手无策,即便皇恩浩荡,难以言旋;或云故乡荆棘,一旦于归,餐风露宿,必成疫病,且海外长,未必尽无虎狼蛇蝎,间或时有,即旧址颓垣难以住眷,山禽田鼠难以垦耕,弃界内而骤归界外,民且内外俱困,未获一生,先得数死矣。”迁民们如惊弓之鸟,疑虑重重。



赤子之心,故园之恋,却“踌躇却顾,未敢遽归”,究其原因有三:一是对当下生活的不舍,20年的折腾中好不容易立下锥足并置下家业,舍不得;二是对明日前景的悲观,亲人、家园已荡然无存,既无可居的房子,也无可耕种的田园,何以生计?迁不起;三是对昨日伤痛的不堪回首,政策朝令夕改,官吏如狼似虎,故乡已成伤心地,何必迁!



总督姚启圣面对这种情况,“再谕谆谆”,耐心教化,并向迁民表示“誓保安全”,同时采取措施安抚民心。如“革衙门之吏,宽追征之期,捐返间之金,散潢池之党”,回迁不设期限,并发动当地百姓捐资,帮助解决回迁的路费。翌年(即康熙二十一年壬戌)春,各乡里迁民中渐渐三五成群陆续返回。他们到达家乡后,搭草庐暂蔽风雨,锄荆草稍辟田土。“盖屋垦荒等具于数十里之外,日趋微行,夜藏茂草于茅,三事未就,犹仰口而索食界内。”他们早出晚归,在废墟中重建家园,但仍栖居于界内。



康熙二十二年癸亥(1683)秋天,“台湾既平”,迁民才陆续相继而回,但“其贫远之不得回者,尚且过半”。更多遭受折腾的百姓,不知是心死,还是身死,再也没有回来。



不幸的是,姚启圣于同年十一月廿九日,“疽发背”,忽然卒于官署。巡抚吴兴祚(浙江绍兴人)又移镇两广。当年天逢大旱,瘟疫时发,而继任官吏横行霸道,“箕敛复民,鱼肉百姓,虐同倭寇”,“不体旨意,藉钱粮籍、通海籍隐漏,于追征之事,垦者征之,其抛荒而未起科及淹没而永不起科者并征之;于税额之事,渔盐者税之,非渔盐以及船料屋料而亦税之;于丈量之事,大者量之,其毫厘不及分并牛路田而亦量之。”(语见《梅峰萧氏族谱》)强令回迁后,百废待兴,积弊如故,迁民任其盘剥,惨上加惨。



 



四、往台



 



针对清朝强制推行的“迁界令”,退守台湾的郑成功迅速下令招抚沿海民众,于次年即永历十六年(1662年)正月下令“收沿海之残民,移之东土(即台湾),开辟草莱,相助耕种。”



泉港籍明朝遗臣王忠孝应时势之需,赋诗鼓动正处于水深火热中的桑梓百姓前往台湾谋生。其《东宁风土沃美急需开济诗勖同人》诗云:



巨手劈洪蒙,光华暖海东。



耕耘师后稷,弦诵尊姬公。



风俗凭徐化,语音以渐通。



年来喜丰稔,开济藉文翁。



据学者分析,沿海四省共有10余万(另有6万多、20多万等说法)流离百姓在这一迁界浩劫中,辗转迁往台湾。或所谓“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”,“辛丑播迁”一方面残酷地制造了一场浩浩荡荡的迁徙运动,给沿海四省百姓带来灭顶之灾,迁民背井离乡,家破人亡,九死一生,惨绝人寰。另一方面,凄风苦雨中,这些走投无路的沿海迁民或辗转迁往内陆,或驾起扁舟,漂洋过海到台湾、南洋海岛谋生。



而历史证明,这些“唐山人”在第二故乡,迸发出惊人的适应能力和开拓精神,他们迅速融入当地社会,挥洒智慧和力量,把大陆先进的耕种技术和工具带与当地百姓共同开发和建设,流血流汗,开拓肇基。他们大力推广农耕,发展手工业,同时带去悠久灿烂的闽南习俗信仰、音乐、戏曲、建筑等,缔造了今日东南亚一带与中国大陆密不可分的“五缘”关系。



 



 



主要参考资料:



《汾阳龙山谱》(郭丁法主编)



《梅峰萧氏族谱》(萧湘波、萧茂发等主编)



《峰尾镇诚峰村刘氏姓氏资料》(刘宗湖提供)



清乾隆《涂山刘氏族谱》资料(刘捷祥、刘荣平提供)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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