荷兰侵略者在台湾实行残酷的殖民统治

发布时间:2012-07-25 文章来源:话说台湾 阅读 : 3017

    荷兰殖民主义者在台湾的统治长达38年。在这38年中,他们采取软硬兼施的手段进行残酷统治。他们来到高山族聚居区,欺骗高山族首领说,他们只需要一张牛皮那么大的土地。等高山族首领答应后,他们就把这张牛皮剪成细丝,一圈就圈去了几百亩以至上千亩的土地,把土地上居住的高山族人民统统赶走,或者强迫他们成为殖民者的奴隶。
  荷兰侵略者独霸台湾以后,对台湾人实行更加残酷的殖民统治。


  在经济上,荷兰殖民者不但以台湾为基地,排斥西班牙、葡萄牙两国竞争,独占对华贸易,而且将占领区的土地全部据为己有,称为“王田”,强迫当地农民耕种,并交纳繁重的地租。高山族人民每年还要向荷兰殖民者交纳几万张鹿皮。荷兰殖民者对台湾人民征收繁重的苛捐杂税,如人头税,凡7岁以上者,不论男女,都得按月缴纳;对以狩猎为生的高山族人征收狩猎税,用网捕猎者缴网税,用陷阱捕猎者缴陷阱税,后者按前者的五倍征收;对沿海地区靠捕鱼为生的渔民收渔税,规定捕获每一条鱼都得用钱纳税,或者按总捕获量缴纳1/10的实物抵税。此外,住房得缴厝税,酿酒要缴酒税,宰猪有宰猪税,杀牛有杀牛税,出售牛奶有牛奶税,还有什么港税、关税、矿税和许许多多巧立名目的“特种税”。殖民主义者把收缴上来的税款除留下一部分给当地殖民军使用外,其余绝大部分都上缴荷兰政府。台湾各族人民每年的辛苦所得,都变成了白花花的银子,一船船地运往荷兰。


  在政治上,荷兰殖民者侵占台湾以后,首先组织了殖民统治机构――“评议会”。该机构归巴达维亚总部指挥,下设各级统治机构,对台湾人民实行最残暴、最野蛮的统治。他们为了控制台湾人民,实行“结首’制度,即把数家和数十家居民编在一起,叫做一小结,指定一人为“结首”。分数十个小结为一大结,也指定一人为“结首”。殖民当局通过这些大小“结首”,对台湾人民实行严密控制。又利用高山族人民的传统习惯,通过“长老”来统治高山族人民。


  在军事上,他们在台驻扎军队,建立军事据点。明天启5年(1625)在一鲲(鱼+身)(今台南市安平镇)修筑起第一座城堡―台湾城,荷兰人称之为热兰遮城,其后又在北线尾建筑了热兰遮城堡,在魍港建筑了弗里辛根堡。清顺治七年(1650),荷兰东印度公司董事会决定:“热兰遮城堡,即使在太平时期,守军也不得少于1200。”实际上,荷兰守军最多时曾达2000人。其中1/3以上的兵力驻守在台湾城及其附近,另将近1000名士兵分别派到全岛各地,以便加强控制。荷兰殖民军还经常到全岛各地去巡逻,对台湾人民的反抗采取十分凶残的手段进行镇压。他们常常把一村一寨的人斩尽杀绝,把整个村寨放火烧成一片焦土。


  为了在精神上奴役台湾人民,荷兰侵略者还派遣大批传教士进入台湾,建立教堂,强迫台湾人民做礼拜、学荷兰文,进行奴化教育。这些传教士和荷兰官吏一样作威作福,任意欺压人民。


  从占领台湾的第四年起,荷兰殖民主义者派出大批经过训练的传教士,到台湾各地去传教。过了几年,又命传教士在各地创办小学,讲授荷兰文和基督教的新旧约全书(即圣经)。不肯入学的儿童,或用发给衣服和学习用品等物质引诱,或用对家长课以罚款的手段强迫。入学的儿童,因长期接受奴化教育和受宗教的麻醉,渐渐忘了自己是中国人,长大后甘心为荷兰殖民主义者效力。荷兰传教士表面上干的是传教和办学校的工作,暗地里却从事搜集政治经济情报的间谍活动。他们常常被召去参加讨论统治方针的会议,为殖民统治当局出谋划策。他们还兼营商业,发放高利贷,收购鹿皮等,实际上他们是荷兰殖民主义者统治台湾各族人民的一支别动队。


  荷兰殖民主义者的另一种掠夺方式是进行垄断性的贸易。他们用只能做一餐饭的面粉,或只能做一件衣服的棉布,有时甚至只用一袋烟,就从高山族人民手中换取一麻袋米,一袋糖,或一对鹿角、一张鹿皮。然后将这些不等价交换得来的货物,运销中国大陆或日本。再从中国换走生丝、丝绸、茶叶、瓷器、药材,从日本换走白银。又把中国的货物运到印度尼西亚、日本或荷兰去销售。然后把从印度尼西亚用低价收购来的香料、胡椒、麻布、木棉、锡、铅等,转销到中国。这样贱买贵卖,从中牟取暴利。更可恶的是他们还在印度尼西亚等地种植鸦片,运入中国,毒害中国人民。据荷兰殖民机构东印度公司的账目显示,他们每年要从台湾掠夺七八千担糖,一二十万张鹿皮,几万担大米和其他许多土特产,他们的商业利润高达100%-300%。


  荷兰殖民主义者害怕台湾各族人民联合起来反抗殖民统治,就采用分而治之的阴谋手段。在高山族同胞聚居地区,他们任命各社依照旧有习惯选出来的头人做长老,实行统治。在汉族同胞聚居的村寨,则以汉人为长老,实行统治。殖民主义者常常以送些礼品之类的小恩小惠收买长老,强迫他们为殖民统治服务,各地长老每年开会一次,凡忠诚于殖民统治的,给予奖励,使之继续留任;不忠诚的,课以沉重的罚款并且予以撤换。


  荷兰侵略者对台湾人民的反抗进行血腥镇压,对起义者残暴蹂躏,严刑拷打,任意杀害,甚至施以“车裂”、“五马分尸”等惨无人道的刑法,其残暴行径令人发指。这在当时,就连荷兰远征队统帅宋克本人也不得不承认:“我们在中国沿岸的掠夺行为,激起了全中国的愤怒和反抗,把我们看成是谋杀者、暴君、海盗一样。我们对付中国人的手段确实也是非常刻薄和残酷的。”


  在荷兰侵略者38年的殖民统治期间,台湾人民的反抗斗争此起彼伏,一刻也没有平息过,给殖民者以重大打击,充分展现了台湾人民反对外来侵略的高昂斗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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