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会财产管理制度

发布时间:2012-09-13 文章来源:郑成功网 阅读 : 4814

1、本会执行公有财产登记规定,凡购置的各种固定资产应及时办理公有财产登记手续。


2、办公室对所有公有财产进行分门别类,编号登记,造册存档,统一管理。


3、人员因工作变动,须事先退还使用或借用物品后,方可离开。


4、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,要先填写“固定资产报废单”,报会领导审批后,方可注销。


5、每年由办公室对本会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核查,做到帐、物、卡相符,防止资产流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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